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河南省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教办体卫艺〔2023〕22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扎实推进我省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体卫艺〔2023〕109号),决定遴选首批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质,基地定位布局科学合理,开发有适合不同学段的特色主题课程,教育教学设施配套齐全,配备劳动教育课程教师或讲解员、专职教辅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有针对学生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消防、应急等设施设备齐全,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对象
在河南省域内,由政府、学校或社会力量举办,可承接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场所等。
三、申报数量
各地推荐数量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每校限报1个。
四、申报程序
(一)自评申报
各单位对照《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量化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自评并填写评分表。总分100分,自评85分以上方可申报。
(二)属地推荐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报情况,认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拟申报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三)评审认定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认定,统一挂牌。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申报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积极推动省、市、县(区)级劳动教育基地的创建遴选工作。
(二)坚持质量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准入门槛和质量关,切实做好基地申报、推荐各环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为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劳动教育宣传,引导学校和申报单位规范安全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总结劳动教育基地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开展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请负责推荐单位将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评分表、反映申报基地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连同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 2023 年9月 30日前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至省教育厅,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371-69691283
电子邮箱:yanghuiqin@jyt.henan.gov.cn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27室
附件:1.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数量指标
2.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3.河南省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