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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栏目:上级文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7-03 15:22:00 点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
教师研修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研修),面向各级各类教师提供优质学习资源,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当地规定将学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二、学习内容

  通识与分学段结合,安排教师学习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聚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分类提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习内容。

  (一)通识内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教师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根基。

  2. 师德学习教育。通过专家解读从业禁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意识;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3. 数字素养提升。学习《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提高数字化意识,掌握常见教育教学数字化工具及其应用,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助力教育数字化转型。

  4. 科学素养提升。汇聚“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线下培训资源,面向全国教师学习共享,助力教师提高科学素养,增强科学教育意识,提升科学教育指导能力。

  5. 综合育人能力提升。掌握校园常用急救知识,提高校园欺凌的防范与处置能力,营造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从阅读课程开发、分级阅读策略等方面提高教师的学生阅读指导能力,建设书香校园。

  (二)分学段内容

  6. 提高学科教学能力。基础教育阶段,针对学前教育设置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的学习等内容;义务教育聚焦新课标深入实施,进一步为教师提供“如何做”等学习资源;针对高中提供研究性学习有关资源;针对特殊教育提供手语和盲文培训等资源。职业教育聚焦铸造职业教育“良匠”之师,高等教育聚焦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等提供专题资源,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师寒暑假专题研修工作机制,将专题研修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规划,一体设计、一体部署安排。要优化专题研修各环节,在教师动员组织、学习指导、技术服务、学时认定等方面不断完善,着力提高专题研修实施效果。要强化教师自主参与,不强制、不排名、不提过高要求,力戒形式主义。

  (二)创新学习方式。各地各校要推进教师培训的数字化转型,创新教师培训方式,线上线下融合、自主学习与小组研讨结合,强化实践转化,切实提升教师学习效果。要做好专题研修与其他各类教师培训的衔接,探索用好专题研修资源的模式、机制,提高培训效益。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名师名校长线上工作室要积极参与暑期研修,开展协同教研,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支持服务。要为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服务,优化培训指南等支持工具,强化电话客服、在线值班、管理支持等服务。进一步完善研修数字化管理体系,用好平台的区域管理支撑功能,发挥各级研修管理员作用,提高教师发展数字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交流。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题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引导交流区域、学校、教师等不同层面研修创新实践。地方、学校、教师要及时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形成典型案例,报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电子邮箱:jsyxmoe@163.com,自专题上线至2023年9月10日之间,可随时报送),教育部将组织媒体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专题研修工作联系人有变更的,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有关信息报送至指定邮箱(fzc@moe.edu.cn),没有变更的,无需报送。

  附件: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