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上级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上级文件 >> 正文
关于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的公示
栏目:上级文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1-04 21:14:06 点击:

关于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的公示

  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已经结束,共收到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成果1387项、军队系统推荐成果29项,共计1416项。经资格审查共有1415项推荐成果符合要求,予以受理。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现对受理成果进行公示(军队系统推荐的29项成果在军队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4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23年4月3日前送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联系电话: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434;电子邮箱:jxjc@moe.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