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
行动方案(2023—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要求,结合青海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省职业教育办学格局持续优化、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办学质量持续提高,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类型特色持续强化,“组团式”帮扶效果持续提升。实现90%以上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至少2所中职进入国家“双优计划”,至少2所高职进入新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建成一所职业本科大学;打造3个以上市域产教联合体、10个以上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加强。
到2030年,职业教育供给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匹配,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能力更加充足,职业教育适应性更加显著,建成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青海工匠,打造西部地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青海样板。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铸魂育人强基行动。
1.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职业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各方面。职业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基本功,落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引导师生坚定“四个自信”,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深入推进职业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建设一批精品项目。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行为习惯培养。深入开展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职业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常态化教育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培育各族师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优良校风和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各族学生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成长进步。充分挖掘本地红色教育资源,以“五个认同”加强对各族学生的价值引领,努力培养“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的技术技能人才,助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青海样板。
(二)实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行动。
4.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持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重点建设8所以上省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12个以上优质专业,培育建设国家“双优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文化知识、体育美育等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文化基础合格和技术技能扎实的生源。
5.巩固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能工巧匠、青海工匠的重要方式,输送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施好高等职业学校“双高计划”,支持3所以上学校建设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支持5所以上学校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和特色专业群,培育建设国家“双高计划”高等职业学校。推动省内高等职业学校整体带动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共同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现职业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携手提高,构建“省域职业教育创新共同体”。
6.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青海职业技术大学。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试办职业本科专业。鼓励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普通高等学校选择适合的专业开展职业本科及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构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在打造西部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青海职业教育样板中取得显著成绩。
7.促进不同类型教育融通。推动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设立“职业体验日”,开展职业教育体验观摩活动,遴选一批省级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基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探索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统筹协同发展。落实国家“职教高考”制度,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分类考试、分类选拔,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落实国家资历框架,稳步推进学分制度,探索各类学校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建立职业教育学分银行。
(三)实施资源布局优化行动。
8.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加强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统筹规划,采取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方式,将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30所以内。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升职业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形成以服务国家和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为主的职业教育布局。
9.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围绕产业升级、社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研究制定职业学校专业调整优化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学科专业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职业学校聚焦省内重点产业链,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做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国家战略和我省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领域专业,打造一批具有青海特色的学科专业群。优先发展人才紧缺的专业群,调整淘汰适应性不强、多年不招生的专业,实现多专业类别协调发展。
(四)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
10.加强课程教材教研建设。完善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加强艺术类、体育类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将劳动教育融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落实国家关于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全面推行中职三科统编教材。鼓励职业学校联合行业、企业开发建设教学资源库、精品资源共享课等新型教学资源。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现场工程师,推动职业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健全国、省、市(州)、校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以教科研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单列全省职业教育社科项目计划,促进教学成果培育和凝练。
11.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机制。建立与国家教学标准相配套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构建政行企校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
12.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有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青海省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持续建设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加强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和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高质量开展各类信息化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大力提升师生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等素养水平。(五)实施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行动。
13.打造产教融合特色品牌。建立教育、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全力打造青海省产教融合特色品牌。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一批产教深度融合、服务高效对接、支撑行业发展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14.加强校企合作政策激励。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有效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开展技术协作,共建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产业学院。优化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实施“企业办班” “教学工厂”“生产实训一体化车间”等多种育人模式,鼓励企业积极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并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六)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15.多种途径选聘教师。制定青海省职业学校教职工配备标准,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总额,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探索开展职业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创新招聘考试考核方式,支持职业学校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聘用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的渠道,支持一批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兼任职业学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省级银龄教师支持职业教育行动计划,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
16.多渠道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能力。加强职业学校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出台青海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建立校企“双聘”制度,明确企业(行业)兼职“双师型”教师薪酬待遇保障,允许相互兼职兼薪。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规定。建立新入职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制度。
(七)实施社会服务拓展行动。
17.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支持职业学校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学校,建设“雨露计划”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乡村工匠培育基地。引导职业学校聚焦乡村振兴,建立契合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体系,培养乡村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将职业教育与农村地区传统技艺、非遗传承发展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传承农民画、雕刻、铜银器、藏地毯、青绣等技艺、技术、技能,赋能“乡村振兴”战略。
18.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组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职业培训联合体,引导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深度参与职业培训,建立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政策互通、资金互补、数据联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面向在校学生、社会成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开放性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校企合作型实践项目建设,推动职业学校扩大补贴性培训规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努力打造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青海职业教育样板。
(八)实施对外交流合作增效行动。
19.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多形式与国外高校、职业学校建立国际合作关系,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加强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鼓励职业学校积极承办国际职业教育交流活动,形成一批教育、技能和人文交流的品牌。探索“中文+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国际化的“中文+职业教育”数字资源服务平台,推进合作办学模式创新,打造和培育青海特色的“中文+职业教育”品牌。
20.深化“组团式”支援帮扶机制。协调各支援帮扶省市职业学校与我省相关职业学校建立“组团式”支援帮扶关系,通过优化专业建设、联合办学、中高职贯通培养等方式,重点在生态环境保护、盐湖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发展、旅游资源开发、农畜产品开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等领域,共同拓展高原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努力构建“跨省域职业教育创新联合体”。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方案》,与支援学校共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职业教育师资顶岗置换制度,设立实习基地,遴选教师赴支援帮扶省市相关学校跟岗研修,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加强对全省职业教育的统筹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压实责任,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考核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市(州)、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八项行动”和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探索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提高装备制造类及其他艰苦行业、紧缺领域、“双高计划”“双优计划”专业群等相关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
(三)发挥专家团队作用。集聚省内外教育、科技、产业、经济、群团组织等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专家团队,组建青海省职业教育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标准研制、项目论证、专业建设等工作并督导实施。指导校企开展技术研发、职工培训、社会服务,推动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改革。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国际交流等工作,指导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落实。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准确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努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讲好职业教育故事,唱响职业教育主旋律,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影响力,让社会更好地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向全社会传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