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是了解教师实际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评教流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科学性,根据《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鄂开大教字〔2021〕14号)文件要求,学生评价应安排在每学期期终考试前三周内进行,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为组长的学生评教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评教前召开学生动员会,做好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自律水平,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该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其可信度。
二、评教对象
参评人员为在校全日制学生,被评对象为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兼职(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
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教学周第16—17周)。
四、评教流程
网上学生评教请各学院自行安排,评教期间,系统将一直保持开启状态。请有关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师生进行网上评教、评学,并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210.42.171.165/
(2)在“类别”中,教师选择“教师”,学生选择“学生”,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
(3)教师在“教师评学”栏目下点击“教师评学”;学生在“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下点击“课程名称”;
(4)在“评价课程名称”栏目下,点击“评价课程”,认真阅读“评价内容”,在“评价指标/教师姓名”栏目里点击有关选项,A、B、C、D(优、良、中、差)四个选项,系统对应分值分别为:5、4、3、2;
(5)若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可在该栏目相应位置填写;
(6)评价完毕后,点击“保存”,全部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
(7)教学管理人员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在“教学质量评价”栏目下点击“学生评价统计”、“评分查询”,在“教师评学”栏目下点击“评学统计”、“查询及打印”,查询、分析、汇总和处理教师评学、学生评教情况。
附件: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参考表(学生用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