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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课)教师课堂教学监督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04 10:23:05 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兼职(课)教师课堂教学监督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学校《听课制度》《兼职(课)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现对兼职(课)教师课堂教学管理及评价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兼职(课)教师课堂教学检查

1.《听课制度》《兼职(课)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是兼职(课)教师课堂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全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做好课堂教学监督、指导工作。

2.对新开课、新入职、学生反映问题较多或学生评教分数较低的兼职(课)教师进行检查和督导听课,帮助相关教师调整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二、做好兼职(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

1.各开课责任单位作为本部门兼职(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主体,应根据自身情况成立由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兼职督导员、教学办负责人等组成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在聘期内对兼职教师定期听课,实现兼职(课)教师听课全覆盖,做好听课记录。以便每学期期末对兼职(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2.根据听课结果,各教学单位需及时将具体意见和建议有效反馈给教师个人,督促教师进行相应的改进。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应采取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质量。

附件:1.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听课制度

2.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3.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兼职(课)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110月4日

 

 

 

(承办部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经办人:李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