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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阿祖林:澳大利亚与《全球公约》
栏目:开放教育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1-24 07:21:31 点击:

简·阿祖林:澳大利亚与《全球公约》

非常高兴有机会分享澳大利亚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公约》(以下简称《全球公约》)方面的经验。

不同国家对资格认证有不同的界定。在澳大利亚,资格认证是指评价或评估一项资格,确定它是否达到特定标准,一些国家称之为学历学位认证。例如,澳大利亚大学在招生时会评估海外资格等一系列因素,以便评估申请人是否能够完成高等教育课程和学习。

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领域,因为它构成了其他类型认证的重要部分,如专业认证、技能认证以及相互认证。专业认证是评估个人的专业技能组合是否达到从业前进入该行业所需的标准;技能认证在评估资格、能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与专业认证是一样的,即是否达到某些职业的就业技能标准。相互认证有很多重要协议,例如关于工程资格的《华盛顿协议》。

澳大利亚在资格认证方面已有50多年经验。我想分享一下,为什么澳大利亚认为资格认证如此重要。海外资格的质量认证体系是学生和熟练工人流动的根本促成因素,也就是说资格认证的政策和程序,让学生和熟练工人的流动成为可能,它为学生、毕业生、工人、学者和大学等教育机构提供了流动的机会。对海外资格的认证与澳大利亚生产力、经济增长以及重要的文化和社会繁荣等关键领域有战略联系,对国际教育、技术移民、职业和专业注册、技术就业以及专业服务的国际流动至关重要。

资格认证体系在使用特定标准细化管理教育体系和资格时常常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在高等教育和专业注册方面,质量认证决策使个人及其家庭到社区的所有人受益,最终形成高技术国家。质量认证政策促使各国有效利用了从其他教育及培训系统中吸收的思想知识和技能,起到了培养高技能人员、丰富整体技能储备的作用。由于战略联系,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长期的认证政策来支持海外资格在澳大利亚的认证及澳大利亚资格在海外的认证。这就是我所说的支持双向流动的意思,包括入境和出境。

澳大利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若干区域公约的缔约国。澳大利亚和中国率先批准了在亚太地区实施的《东京公约》,我们于2014年在巴黎交存了“批准加入文书”。此外,澳大利亚有幸担任《全球公约》起草委员会主席,并于2017年提交了《全球公约》第一份草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磋商阶段,我们也是共同主持了“全球公约友好理事会”论坛。这个论坛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驻巴黎代表团讨论与《全球公约》有关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开放和友好的环境。

接下来,我谈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全球公约》。它吸纳了在亚太地区实施的《东京公约》等区域性公约的原则内容。区域公约和全球公约都是开展国际合作的条约级协定,有助于确定国(境)外资格的评估和认证,重点是支持高等教育的流动性,其中也包括用来支持个人寻求就业机会条款和原则,这些条款体现了最佳原则。例如,个人有权获得公平、透明、非歧视和及时的海外资格评估,这既是根据受教育权的原则制定的,也体现了最佳做法。认证机构根据教育体系的可靠信息评估资格,包括国家资格认证框架体系或其他资格认证体系。

为了落实这一点,《全球公约》规定,每个国家都应建立自己的国家信息中心,提供有关教育系统的信息,以便其他国家在评估该国的学生和毕业生所拥有的资格时能够做出知情决定。在这方面,给大家举一个在《东京公约》下实施的国家信息中心网络的例子——亚太地区国家信息中心网络。例如我们与中国的国家信息中心合作交换相关信息,为彼此的决策提供信息。正是通过这个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建立了一个积极和相互尊重的实践社区以交流信息、对话、开发和分享实用工具、专门知识和经验,以便采用国际的最佳做法,并尽量减少学习和资格认证的障碍。

《全球公约》重视教育的多样性,采取积极的方式进行认证。它尊重机构自主和学术自由,尊重本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它所做的是将重点放在对有质量保证的非传统学习的认证上,并且首次纳入了关于根除高等教育中欺诈行为的具体规定,这符合所有人的最大利益。它没有规定如何认证海外资格,这就意味着有人可能没有权利在你的国家学习或工作。因此,它并不能保证每个资格都能被国家完全承认。

就其价值而言,对资格认证的公平合理性形成共识才是《全球公约》的最终目标。达成共识需要漫长的过程,但是这个共识对于更好地管理全球学生和工人的流动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有些国家可能更喜欢通过双边资格互认协定等机制来促进流动,但是这些机制的弊端已经显现出来了。双边协议往往局限于处理当前合作的实际因素,而且很少通过建立一个国际实践社区,实现专业和技术性的政策领域提升信任和理解度。这也是为什么现阶段要从双边协议转化为通过多边和面向实际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

《全球公约》为国际合作提供了一个可持续的框架。它着眼于未来,通过支持在诸如认证创新的学习形式等全球问题上的合作,反映了快速变化的教育格局。《全球公约》承认的这些非传统的学习形式,已经在一些国家成为了传统的学习形式,或者在某一天会因为受到全球疫情的催化而得到相应的认证。一个合理的主张是无论学习模式和授课地点如何,只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就应完全和广泛地承认资格和学业。这些非传统的学习形式包括在线和混合式学习、联合学位、海外校园授课和微证书等跨国教育形式。《全球公约》首次明确界定了构成一国与另一国之间资格差异的因素,从而积极寻求减少不合理的障碍。这是《全球公约》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

综上所述,国际教育需要国际合作,这对于支持另一个国家对本国的资格做出明智的决定至关重要。

我想分享的最后一个概念涉及我们在亚太地区的共同区域如何与《全球公约》互补和互动。那些已经在亚太地区实施的区域性公约,比如《东京公约》预计会很快生效,在《全球公约》的实施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澳大利亚认为,通过《东京公约》在区域一级进行的合作,组成《全球公约》下的全球合作。

我们面临的挑战是,目前在《全球公约》的许多缔约方仅来自一两个区域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均衡的区域代表,在《全球公约》下建立一个全球实践社区。《全球公约》还为促进实现教育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不竭动力。

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减少贫困都取决于人们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教育可以改善个人生活和社会,因此只有教育流行得到充分认可,教育的真正价值才得以实现。我相信今天分享的信息能够激发大家对资格认证和国际合作重要性的思考,在这些方面我们将共同面临挑战,并且实现互惠互利。

【本文系澳大利亚教育部国际司国际合作处资历认证政策中心主任简·阿祖林(Jane Azurin)2022年11月26日在2022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题会上的报告】